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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副部长:关于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思

时间:2013-05-20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党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国际形势和文化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我国由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迈进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在加大力度积极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概念范围、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我国文化产业概念的界定

  我国对文化产业概念的界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和文化市场日益繁荣活跃而逐渐明晰、确定的。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中央文件中使用“有关文化产业”概念,提出要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明确把文化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强调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鲜明地提了出来,在文化建设思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03年,中宣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课题调研,第一次明确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并于2004年正式编制出台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确定了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范围。

  随着文化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和高新科技对生产生活的巨大影响,文化产业的具体内涵不断丰富和调整。去年5月以来,中宣部、国家统计局又组织开展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方法的修订工作,并于近期正式印发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活动、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和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等四大类,具体统计内容为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等10个方面。与2004年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相比,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及内涵和外延,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结构和具体内容作了调整,增加了文化创意、文化新业态、软件设计服务、具有文化内涵的特色产品生产等内容和部分行业小类,减少了旅行社、休闲健身活动等不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类别。总的看,修订后的分类体系与新的国民经济分类标准更加契合,更加符合我国文化产业的特点和实际发展状况,也增加了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此,为规范统计口径,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发展的协调性、科学性,今后将统一使用文化产业概念,进一步规范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产业等概念的使用。

  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政策保障进行了系统论述和安排,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迎来一个加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1.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世界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突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世界经济保持稳定复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期,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发掘创新潜力、培育新兴产业的需求更加强烈。文化产业拥有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可持续的特点,资源需求少、能源消耗低、发展潜力大,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形成更为根本、更加持久、更难替代的竞争实力,具有独特优势。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科学发展,文化产业大有可为。

  2.人民需求不断增长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400美元,少数地方突破1万美元,居民消费正由生存型、温饱型向小康型、享受型转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相形之下,文化产品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短缺”突出,满足广大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压力很大。据有关方面测算,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每年文化消费可达4万亿元,但去年实际消费才刚过1万亿元,文化领域成为我国少数几个总供给还不能满足总需求的领域之一,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景十分广阔。

  3.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年,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一大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变为合格市场主体,市场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财税、金融、工商等方面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日益优化。一批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股改上市,社会资本纷纷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整体规模和实力迅速壮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可以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文化建设开创了新局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为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体制机制和物质基础。

  4.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代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表现力和传播力,为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和文化表现形式提供了广阔平台。许多发达国家把文化与科技融合形成的新兴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予以重点培育,我国在文化领域及时提出了科技创新战略,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推进三网融合,推动更多的科技因素、科技力量、科技成果融入文化领域。随着科技创新对文化的引领与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必将跃上新的台阶、展示新的形象。

  5.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持续较快的科学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显着增强,国际间交流合作的扩大和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展示的良好形象,国际社会对我们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更加关注。我们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依托现代科技、强化政策扶持,努力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世界各国更加关注中国和中国文化,这些都为我们加快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提供了重要契机。

  三、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思路

  发展文化产业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提高质量效益,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具体就是要“明确一大目标,激活两大动力,实施三大战略,构建四大体系”.

  1.明确一大目标。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根据2004年文化产业统计分类口径,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75%;2008-2010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4.2%,高于同期GDP年均现价增长速度近一倍。按照这一发展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十二五”期末达到或接近5%是有良好基础的。如果按照新修订的文化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目前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还要高一些。

  2.激活两大动力。文化产业要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就要切实激活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两大动力。一是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我们要继续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着力破除制约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继续大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二是加快文化科技创新。要会同科技部门深入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着力建设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抢占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制高点。

  3.实施三大战略。鉴于文化产业自身的特殊性,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现阶段要重点实施三大战略。一是文化精品战略。要继续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营造良好环境。二是重大项目带动战略。要认真抓好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大项目的落实,研究编制一批基础支撑和示范带动效应强、成长空间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大工程项目,完善立项审批,规范项目运作,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效益和抵御风险能力。三是文化走出去战略。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整体谋划、多措并举、循序渐进,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对外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贸易,更好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4.构建四大体系。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需要完善四个体系作为支撑。一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统筹推进传统与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统筹推进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和中小型文化企业发展,统筹推进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发展,着力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结构,打造知名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二是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继续努力构建贯通城乡、快捷高效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增加文化消费总量。加快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建立规范的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管理,重点办好上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三是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要继续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提高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重,发展面向文化企业的保险担保业务,运用好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四是构建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要在用好用活用足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财政投入、投资核准、土地使用、税收优惠、对外贸易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要加强文化立法,为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在发展文化产业中,还要看到文化产业的特殊属性,妥善处理好产业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的关系。文化产业承载的是思想理念、审美情趣、价值选择,具有一般产业属性、更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既离不开市场、又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绝不是只注重市场规律而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更不能把文化产业的发展随意夸大或简单理解为文化产业化或文化市场化。切不可以文化产业替代整个文化发展,也不可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完全割裂开来,更不可把两者对立起来,只讲一个方面。必须正确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一手抓事业、一手抓产业。必须统筹考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责任与利润指标、扩大开放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切实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科学评价激励体系,引导文化企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作者:孙志军 中宣部副部长